第41章

    作為平時和魏執岩關系最近的廖雪鳴,始終低頭沉默,碳素筆在紙上描描畫畫。
    陶靜不安地看去︰是一把鋸子。
    她紅著眼屏住呼吸,伸手覆住廖雪鳴的右手,不讓他再畫。
    其實案件發生後,大家最擔心的莫過于廖雪鳴,而他卻表現出異樣的平靜。
    不哭不鬧,沉默寡言,並無任何情緒外露。
    沒有需要入殮的遺體,他便窩在遺體美容室,用填補的新材料練手。
    照常去學院上課,回來看網課。
    叫他吃飯便吃,吃得少了給他多盛半碗,也不會剩下一個米粒。
    所有人都以為廖雪鳴是成熟了,堅強了,而陶靜知道他只有傷心到極點才會如此,現在的狀態和當年老廖去世後一模一樣。
    事發後的這幾天里,廖雪鳴也經常去太平間。
    看守尸體發現地的警員不允許他進入,便坐在地上面無表情地看向里面,一坐就是四五個小時。
    看得警員都深感怪異,對來找他的陶靜說︰“他是不是有心理問題?”
    讓她勸廖雪鳴不要再來這里,影響工作他們也得擔責。
    法醫利用職務殺人分尸、藏匿尸體,並且將頭顱包裹寄往家屬家中......此案在社會引起軒然大波,惡劣程度令人發指,超過半數的人要求對其死刑。
    俗話說,全則必缺,極則必反。
    在事件第六日的下午,沉沉幕布終于被劃破個口子,光芒漸漸傾泄而進。
    一位博主自稱曾經是國際記者,辭職將近二十年。目前生活在澳洲,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媽。
    她在社交平台上發布了一篇長文,自述當年在外蒙做實習記者時的經歷。
    稱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自己的同期兼摯友,一位父親是華國人、母親是外蒙人的年輕女孩。
    文章大致內容如下︰
    女孩的父親任職于華蒙最大的跨國公司,是一位高級工程師。與她的母親相遇是因為公司團建,旅游地點選在甦赫巴托爾省邊緣的一個村莊。
    正逢某個宗教節日,母親是作為被獻祭的“惡魔”,要在面部,脖頸,以及手腳烙上封印的“符咒”。
    看到這里,大家可能深感詫異,現在竟還有這樣匪夷所思的事情發生。
    但其實不管是二十年前,還是二十年後的今天。這樣的事在世界看得見的,看不見的角落,依舊在上演。
    譬如亞撒哈拉沙漠和中非的大部分地區,普遍存在的ge禮,又或者索馬里童婚現象引世界震怒等等......
    弊端,陋習,壓迫仍然存在,我們無須質疑其真實性。
    寫到這里有些偏題,重新回到我的故事里。
    後續是我朋友的父親,出手救下這位女性,留她在家里做保姆。
    後來他們相愛了。
    婚後生下一個男孩,三年後,又生下一個女孩,也就是我的朋友。
    父母為她取下一個好听的名字︰恩和其其格。
    恩和在蒙古語中意為平和安康,寄托著父母對她的愛與祈願。
    我猜,是父母的寵愛,哥哥的保護,恩和才得以成長得如此善良正直,努力上進。
    可是恩和的人生,卻沒能像名字一樣安安穩穩。
    十八歲時考入國立大學,遠遠趕超同期學生,剛畢業便有機會進入華國大使館實習。
    恩和很聰明,學習也是拼命的。有時我學累了,懈怠了,壞心眼地想讓她和我一起參加聯誼。
    她拒絕了,告訴我︰我的哥哥很優秀,我不想被他落下,也想去找他。
    曾經听恩和提起過,哥哥因為成績優異作為交換生去了發展更好的華國。因為背景和專業的特殊性,她已經四年沒能見過哥哥。
    恩和順利地通過實習期,留在大使館工作。而我知道以自己的成績,在中心城市不會有太好的發展,便回到家鄉尋到一份電視台的穩定工作。
    我依舊和恩和保持聯系,郵寄書信,後來用電腦郵件,發手機短信。從天氣,食物,工作中的煩心事,以及感情中的磕磕絆絆......原本一切平靜如常。
    直到有一天深夜,恩和給她發來一條短信,稱︰我要去做一件事,大概會有生命危險,但我不後悔。
    我問她去哪里,要做什麼事。
    恩和只告訴我︰我想讓和我媽媽一樣的人,都能解脫出來。
    我說,保護好自己。
    恩和沒有回復。
    半年後,我等來了恩和被殺害的消息。
    我被警方傳喚,調查,筆錄。帶著我去現場辨尸,確定受害者是否為恩和。
    即使她五官被割得血肉模糊,我依舊一眼認出這是恩和。
    恩和被殺害得十分殘忍,百分殘忍,千分殘忍,萬分殘忍......我找不出一個合適的程度詞。
    現在的共識不提倡將鏡頭聚焦于女性受害者,可我該怎麼去形容恩和受到的苦難呢?
    她的遺體被抬到擔架上時,腿,無論如何都壓不下去,將蓋著的藍色布料高高支起。
    听法醫描述,她的腿骨已經被按折,又扎入肉里。
    逮捕凶手,過程比想象中的順利。
    殺害恩和的罪犯,是大使館的男性隨員,與她有過一段工作上的合作。
    到這里,我要補充一點關于恩和父親的信息。
    父親年輕時因政策補助被調到外蒙,工作、成家、養育......在這里將近十五年。
    後來因心髒問題勞累猝死在辦公室,母親繼續撫養兄妹長大。
    恩和死後,她的母親在巨大的悲痛中挺著一口氣,等待檢方和警方的結果。
    兩個月後,終于第一次開庭。毫不意外地,劉被判處死刑,又提起上訴。
    等待二審前,我終于第一次見到恩和的哥哥,甦和。
    與恩和的描述別無二致,長相確實像媽媽多一點。
    他沉郁寡言,表現出異常的冷靜內斂。
    實不相瞞,那時我是有一點討厭他的。我感覺他並沒有同恩和一樣重視這份血緣關系,也許在華國的生活更適合他。
    直至那件事的發生,讓我意識到甦和像他名字的含義一樣︰如銀斧頭般堅韌鋒利。
    ——甦和私自解剖了恩和的遺體,被警方拘留扣押。
    同時我們也等來了另一個噩耗,宣判之時恩和母親在我身邊暈厥倒地。
    ——犯罪者劉,因有精神問題,被宣判無罪。
    是的,無罪。
    並且遣返回國,接受治療。
    而被害者的母親,拖著病弱的身軀都未被醫治過。
    我和恩和的母親,選擇上訴。
    終審宣判,未改。
    恩和的母親再次暈倒,被送去急救後,無力回天,與世長辭。
    判決下達後的第七日,也就是母親的頭七那天。
    甦和被拘留所放了出來,他瘦了很多,胡子也長,臉是灰色的。
    即便听到母親去世的消息,甦和也只面無表情地點了點頭,對我說謝謝,頭也不回地離開了。
    我不知道他去哪里了。
    打不通的電話,不回的消息。讓我生出憤怒的力量︰恩和只剩我自己了,我要替她討回公道。
    我拿起筆,寫了一篇又一篇的報道,屢屢被報社拒絕。
    有一個剛剛成立的小報社,接受了我的投稿。可還未刊登印發,因稅務合規問題被查封取締;我仍沒有放棄,用個人賬號在社交平台發布案件的詳情,宣判的疑點,但皆被封禁。
    就這般的屢戰屢敗,屢敗屢戰......得知甦和已回到華國的那天,我徹底戰敗了。
    像逃兵般燒毀了記者證,把我的、恩和的理想和信仰付之一炬。
    兜兜轉轉,走走停停,最終落腳在現在生活的地方。與我愛的人結婚,有了一對可愛的兒女,過著平靜幸福的生活。
    可我總是夢到恩和的笑臉,下一幕是被害時的模樣。
    我總是從噩夢中醒來。
    但今天,我也許真的從噩夢中醒來了。
    犯罪者劉,受到了懲罰。即使脫軌于法律匝道,可他的的確確受了遲到二十年的“死刑”。
    而如今一個問題猶如利劍懸在我的頭頂。
    甦和的做法,我到底該如何看待?
    文章寫到這里時,兩個孩子在院里玩累了,躺在我身邊睡著了。
    哥哥緊緊攥著妹妹手。
    我想,假若有一天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妹妹身上。
    我不會讓哥哥做出這樣的決定,我身為母親會先行一步,盡管這不是一件好事。
    ——法律之內,應有天理人情在。
    我常常對這句出自戲劇《安提戈涅》的台詞,陷入深深地思考。
    而這也是我對甦和最後的祈願。
    正如《安提戈涅》的作者索福克勒斯,在其中所說︰
    人的生活不管是哪一種
    我都不能贊美它或詛咒它是固定不變的
    因為運氣時常抬舉又時常壓制那些
    幸福和不幸的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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