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枝死死盯着皮特,思来想去。他怎么也想不到,自己会有什么物件儿落在皮特手上。
见一枝像个审问间谍的刑讯官,不挖出真话不罢休,皮特只得补充:“上仙您落了套西装在我那里。”
是那晚参加酒局的高定西装,一枝只穿了一次,实在觉得别扭就又还给了皮特。他还是更喜欢易念成那种简单干净的穿法。
一枝恍然大悟,向前将皮特逼得后退了一步,冷笑道:“貔貅精,你竟然!”
“住口!”百城轻喝,接着转身,“皮特,你先退下。”
皮特如蒙大赦,脚底抹油溜出了房间。
百城看他:“皮特有心助你,却被你当成驴肝肺。”
一枝赌气,声音扬了起来:“我的事我自己解决,不需要谁的帮助。”
“不需要帮助?”百城眸子重新一眯,眼中的寒光失而复得,“你真当公安局人手不足,到酒吧现场什么都没查出来?真以为你和小易藏得天衣无缝,警察都是瞎子,抓不到你们?”
有些话不需要说透,一枝立刻听懂了,略微错愕:“是您?”
他想了想,觉得合情合理——以百城君的灵术水平,到酒吧清扫一下案发现场,亦或潜入公安局做做手脚,不在话下。
否则现在他和易念成哪还能在民宿卿卿我我,保准一个都逃不掉,双双铁窗泪。
一枝此刻不愿意见到百城,却又对百城有着深深的感激,复杂的情绪在胸中来回碰撞,上升到喉间。
在这种冲击下,他咳了两声,呛出一口腥甜。
“宜州虽说是江南水乡,但冬冷夏热,食物也偏软偏甜,不甚合口,凡人尚且打趣说偌大的宜州城竟是个‘美食荒漠’,足见这儿不是个好地方。”百城和缓地道,“我们这就回京州去。”
他看着一枝,用了“我们”。
一枝不敢答话,但后退的步子暴露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。
百城顺着他的步伐,向前一步,不容置喙地道:“即刻动身。”
一枝嘴唇翕动,刚张开就说了声“不”。
百城:“不什么?”
事已至此,一枝心一横,干脆豁出去了,把话挑明:“主君,一枝不愿回去。”
百城将他逼到角落里,目光钉子一般楔在他脸上:“你再说一遍?”
江南暮夏的晚间有风,吹得竹叶沙沙作响,天上偶尔溜过几团云。
一枝乜斜到床上熟睡的易念成,继而将眼风带到窗外。
风动,叶动,云也在动。
他的心却忽然定了。
“回主君的话,一枝不愿与您同回京州。”他一字一顿,说得清楚明白,“一枝要留在宜州,陪伴爱人。”
闻言,百城脚步停住,忽而眉心一拧,扬起手来。
这种姿势,这种摄人的神情,一枝再熟悉不过——主君要么是准备对自己施以惩戒的灵术,要么……是准备动手打人了。
错是他犯的,篓子是他捅的,他不后悔。
他默默闭上眼,屏住呼吸,做好接受一切惩罚的准备。
然而下一秒,百城的手臂在空中划了个漂亮的弧度,落在一枝头发上,摘掉了他发间一根极细的枯草。
“这么好的一支湘妃竹毛笔,没得让凡间纤尘糟蹋了,”百城轻捻枯草,一瞬间,草杆在手中化为齑粉,“你身为上仙,还须自爱自护,同凡人相爱欢好,成何体统?”
一枝愣住,捂着茂密的黑发喃喃:“主君,神仙精灵和凡人……您不是也赞成的吗?您不是也觉得阿成不错吗?您甚至还借钱给我买画……”
“木晟先生做的事,”百城冷淡道,“和我百城有什么关系。”
一枝噎住。
百城:“你跟着我多久了?”
一枝算了算之后道:“约莫一千又五百年了。”
他记得自己是在一场皇室宴会中,突然有了灵力又化了形。化形之后,他懵懵懂懂地睁开双眼,见到的第一个人,不,应该是第一位神君,就是百城。
他认百城做主君,百城教他修习灵术,识花辨草,读书写字。
如是千年,小毛笔脱胎换骨,变作如今的秋毫上仙。
某日百城读唐诗时,指着诗圣杜工部的那首《江南逢李龟年》,告诉他,他化形于盛唐年间的岐王王府。
“岐王宅里寻常见,崔九堂前几度闻”。
彼时正值开元盛世,王公贵族或风雅,或附庸风雅;这其中,岐王李隆范是个闻弦歌知雅意的妙人,门庭内宾客众多,时常设下宴席,吟风弄月。
某日,王府夜宴上,一位宾客献了支湘妃竹狼毫珍品,狼毫笔头丰润饱满,笔杆细腻如玉,上头如珠似泪的斑点与天青色的竹身融为一体,臻美得不似凡物。
岐王听着堂下乐者的奏乐,诗兴大发,刚准备提起狼毫写上两笔,却因为乐者的技艺过于精湛,琴声悠扬直指人心,而莫名沮丧。
自己的才华配不上如此美妙的音乐,配不上如此珍贵的毛笔,岐王忽而发狂,想要将毛笔折断。
百城当时是岐王的门客,精书擅画,很得赏识。感知到毛笔是灵物,他便斗胆求着岐王手下留情,将毛笔赏赐给了自己。
这才有了一枝。
“你为报我救命之恩,曾自愿发誓为我之仆,永生永世伴我左右。如今不想再与我相伴,厌弃我,也是正常。”百城拽回一枝的思绪,“一世不过三万天,千余年,委实是太久了。人会变,仙亦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