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章

    “兩個人,都挺傻的。”
    走廊里,黎緋深呼吸。
    ——如果我可以很自私的話,我是非常非常想要你的。燃燒全場,炸裂氣氛。
    ——但是比起這個,我更希望你休息,哪怕三天。
    黎緋知道方以航替甦故請了一周的假。
    ——能不能在這幾天,考慮一下?改變打法,會很難很辛苦,但是可以延長職業生涯。
    黎緋措辭極盡小心,上面那句話來來回回刪改了好幾次,她知道自己其實沒有資格在這里指手畫腳,但是如果不說出來不爭取一下,就不是黎緋了。
    黎緋最鐘愛的大提琴家,杜普雷的職業生涯自十六歲登台,到二十八歲落幕,輝煌而短促,一如她的琴聲。
    杜普雷一直演奏到手指失去知覺,罹患多發性硬化癥。
    天才與凡人之間相隔天塹。黎緋知道這是永遠無法逾越的鴻溝,但她希望自己,可以演奏得更久一點,再久一點,延長海德格爾的琴聲。
    出乎意料的是,甦故的反應十分平靜。
    “其實,你可以自私一點。”
    面對黎緋不可置信的眼神,甦故莞爾。
    “你是學古典的孩子,大概沒什麼體會,我們這一行的職業生命,是很短的。”
    “我現在的年齡,在這個圈子里,已經算老的了,等再過幾年,大概就要被劃分到油膩的中年大叔的範圍了。”
    “小孩子說夢想大家會鼓勵,人到中年再談夢想,像個笑話,無非是一種逃避現實的借口罷了。”
    黎緋怔了怔。
    見甦故轉身欲走,她連忙抓住了他。
    甦故抽了一口涼氣。
    黎緋松了手,心里卻在想,疼吧?疼死你好了!
    比青年矮了一個頭的少女直接堵住了去路。
    ——你以為這樣很帥氣嗎?
    她大概知道他的計劃了。用盡全力去打鼓,不計較對自己身體健康的耗費,甚至是有意無意地加速這種耗費,以提前結束職業生涯。
    然而,見過了他的演奏,她可不會覺得,他真的會甘心告別舞台。
    人是貪心的動物。
    ——你其實不過是在逃避罷了!
    甦故的視線停頓在了“逃避”兩個字上,文字是安靜的,少女的筆跡也是縴秀的,然而這一行字,卻比任何話語都振聾發聵。
    年輕的時候叛逆,為了逃避現實,一頭扎進了搖滾。等到了無法逃避責任的年紀,才訕訕退出。
    但其實生活的責任與追夢的熱愛,根本不是矛盾沖突的。
    ——想要真正不留遺憾的方法其實只有一個,去面對它,去解決它。
    甦故笑了,像是在笑小孩子的天真可愛。
    黎緋深深吸了一口氣,讓自己冷靜下來,突然想到ryan和甦故之前的話里都提到了同一個關鍵詞。
    ——你覺得搖滾是年輕人的專屬嗎?
    黎緋咬牙,她也不怕得罪人了,反正這是他們的私人談話。
    ——小孩子的裝酷有什麼意思,我覺得中年人的搖滾才是最酷了。
    說話從來滴水不漏的少女,第一次使用這樣偏激的言辭。
    年輕時候的天真純淨,固然美好動人,大多卻是出于無知的一腔孤勇。
    ——認清了現實仍然選擇去愛,這是大人的浪漫。
    她在他的音樂里听到了這種珍貴的浪漫。
    她不想讓它消失。
    黎緋想不通,怎麼會有人覺得這樣的甦故油膩呢?
    認清了這個世界的糟糕,選擇與它同流合污,這是油膩,但經歷了那麼多的糟糕過後,他仍然沒有被現實改變,堅持自我,黎緋甚至會覺得,這樣的大人,或許比天真地相信一切美好的孩子,更接近于溫柔勇敢的本質。
    甦故愣怔間,黎緋一鼓作氣趁勝追擊。
    ——你的鼓有名字吧?
    ——你真的甘心它蒙塵嗎?
    哪怕想象得再美好,竭盡全力到最後一刻,然而直到真正的告別時刻來臨,才會意識到,人終究是低估了自己的貪婪程度。
    杜普雷有三把大提琴,最著名的是出自斯特拉迪瓦里之手的大衛杜夫,被病重的杜普雷交給了馬友友。黎緋也非常喜歡馬友友,但是對于大衛杜夫來說,這把有靈魂的大提琴,可能會更希望陪伴杜普雷繼續演奏到八十歲吧,而不是終結于二十八歲的絕響。
    黎緋提起他的火鳳凰,甦故才深刻地感受到了,一直深藏于內心的不甘。
    青年有些恍惚。
    黎緋一聲嘆息。
    她其實並不喜歡交淺言深。
    所以她猶豫過。但黎緋想起了記憶里的壁畫,本不必花費弗吉尼亞長達五年的時間,因為那個教堂其實很小,即便生著病,最多三年就可以完成。
    油畫的顏料滑落,滴落到了畫家蒼白的臉上。高高的腳手架上,拖著病軀的弗吉尼亞,卻最終被救助她的修女攔下。
    “我想這些畫並不會因為吸取了您的生命力,而變得更加瑰麗。”
    “請您長久地,停駐在此地。我會一直為您祈禱,祈禱您長久地停留于這個世界,為這個不美麗的世界留下更多的美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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