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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(二十七)
    (if線,不知道的小寶可以看看十八章的作者有話說)
    星期參是台風天,她拿了糖水從巷子里走過,不明白大人們所謂張家角是平民窟的意思,只是明白這里抄近路會很方便。
    她不知道她走在這里那麼顯眼的,光飽飽的皮膚,拉夫勞倫的白短袖下雨天全部淋濕透,透出里面蕾絲邊的小胸罩來。她走在巷子里好像飄在黑水潭上面的雛菊花瓣。
    這衣服是叔叔從香港帶回來的,她很多東西都是叔叔從全世界各地帶來的,因為叔叔的生意做很大。有一萬個沉默的中年男人從叔叔的寫字樓里進進出出,她每次是從側門被秘書帶上去,她不知道為什麼不能走正門。
    這些年叔叔身邊的人都問起來她,他講是死了父母的佷女。得到一句節哀,叔叔的臉露出那種令人要信服他的微笑來。她記得自己在六歲的時候問過叔叔父母死因是什麼,答案是車禍,隔了兩年是癌癥,去年是煤氣灶沒有關。
    她已經不是小孩子,所以明白是謊言,但是叔叔的謊言實在堆砌太多了。記得在他寫字台下面的舊抽屜翻出來老照片,是叔叔穿著老土的襯衣抱小嬰兒,照片的背面寫2005年智理。智理是她的名字,原來那麼小的時候叔叔就認識她。
    走出巷子是她的小區,只有她和劉媽,劉媽是保姆阿姨。一百七十多平她覺得不大不小,她不是沒概念,只是她見過叔叔的家。門廳過去是小客廳,兩個廚房連在一起,大理石中島台比她的床還大。記憶里她匆匆被帶過去拿學籍和戶口本,叔叔的妻子在小客廳里講今天的茶葉太澀,只是記得女人身上是全黑的套裝。她後來沒再去過那別墅。
    星期參叔叔會過來吃晚餐,她于是走得格外快。叔叔是她唯一的親人,她總是依賴要多一些,劉媽跟她算不上親,她天然地,對他有許多信任。
    叔叔早就在房子里等他,倦怠的眼楮,睫毛飛出去好像煽動龍卷風的蝴蝶,他站在那里門廳就變成油畫。她在作文里面用的比喻紛紛摔倒,叔叔是那種能迷死女人的男人,連劉媽做菜的速度都比平時快了不少。雖然他在十歲的時候就把房子過戶給她,但是她還是默認這里他是主人。她配得感很低的。
    愛嬌的神色跟他講話,端著糖水忘記喝,杯口的液體要澆下來的時候被他提醒,才發覺,于是慌慌張張去擺好。走過去的時候想走姿好不好看,嫌拖鞋拍打地面的聲音太響。她踮起腳拿咖啡杯給他泡咖啡,上衣往上提,露出草稿紙一樣白的腰腹來。
    那麼細,那麼白,白得不知道要涂畫什麼上去才好,如果摁下去會留下手印。
    他說下次的家長會他去,劉媽不用代勞,她放咖啡豆的手一抖,豆子落下去劈里吧啦好像鼓掌,她背過身收拾實在忍不住要笑。喜歡星期參,寧願天天都是星期參。
    叔叔在各種場合接電話說的最多是“我老婆”,明明有時候是借口,但從他嘴里說出來就那麼愛,他是說什麼別人都願意信服的男人,所以做生意才要成功。老婆在她听起來好像循環的起點,因為接下來就有人說他們十幾年如一日那麼恩愛。她知道他和他老婆。
    那天是在寫字樓他辦公室,本來她趴在那里寫作業,秘書說方敏在樓下了,他于是叫她到秘書辦公室去寫作業。隔了玻璃門,她偷听到他們接吻的聲音,听到他講老婆,她後來在港劇里面听到老婆兩個字總是要掉眼淚。
    她十七歲的時候喜歡看東京愛情故事,越直白越矛盾的東西她就喜歡,喜歡完治沒選莉香,喜歡鈴木保奈美的衣服,她會在日記本里面寫如果叔叔來演完治,那麼就沒有人會責怪那樣光艷的一張臉。
    啊,看電視劇想到他,吸奶茶珍珠被堵在吸管里想到他,男生遞過來要微信的小紙條也想到他。叔叔無處不在,卻又總是真正缺席她長大的許多瞬間。
    風把裙子吹成茶壺肚子,她的手臂伸出去是茶壺嘴,心事滾燙地倒出來,沒有茶杯可以接住她。她每次都要特地搭配好見他的衣服,有時候瑪麗珍配格紋短裙,有時候男孩子氣的短褲配娃娃領上衣,他從來不看。他在走神,被她提醒才會繼續咽下去飯菜,他哪里來那麼多重要的事情要想。或者是她根本不重要。
    朋友總是講智理那麼漂亮,爸爸媽媽肯定也很好看,她對自己的好看沒概念,她只關心他的好看。智理忽略了一個事實,一個大人們眼里時常會出現的意味深長的眼神——她和她叔叔長得太像了。如果她早一點發覺,如果她經年累月里已經窺見事情的真相,如果她敏銳一些就會明白愧疚是一個女人對于男人最好用的工具。可惜她沒有。
    彼時她已經到了可以作為誰誰的情人年紀,走在路上都有星探給名片,她回到家里仔仔細細看自己的臉,看出的竟然有叔叔的神色在里面。魂不守舍,她只知道有個俗語是外甥像舅,可她和叔叔又是什麼說法?
    叔叔,我們兩個人連在一起到底是什麼意思?
    作者有話說︰停更幾天我有點靈感枯竭了,等我回來繼續更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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